为了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、能、安的全面发展,根据《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[2017]17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学生工作处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,开展2021年各类本科奖助学金(含社会、企业及个人助学金)评定工作。根据学校的通知和分配,我院现开展德贵奖学金的评审,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类别和标准
德贵奖学金:4000元/人,共1人。
二、参评对象
奖学金参评均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(含校外实习)的优秀本科学生;专升本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,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资格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、尊敬师长、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;
2、成绩优良,无补考课程,班级排名在前10% 以内;
3、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,团结同学,具有团队精神;
4、热爱石油事业或者所学专业;
5、身体健康,体育达标或合格;
6、同等学习成绩条件下,学生干部和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学生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奖学金评审表(见附件)及相关支撑材料。
2.学院初评:学院组织评审,将初评结果在网页、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。
五、材料上交
申请人请于11月17日上午10点前,将德贵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14915977@qq.com;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二份(正反双面打印,内容可以打印,但签名部分必须手写)及相关支撑材料(成绩单一份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份)于11月17日上午8-12点交至学院学工办(南苑18A110)。
联系人:班老师、白老师
联系电话:0176—8060662
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
2021年11月12日